說明:
一、臺灣教育中心之設立宗旨為推動臺灣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外國學生來我國就學及拓展華語文教育,本案優先考量具備輸出我國高等教育至印度、印尼及菲律賓,並在地經營規劃整體招生宣傳之具體經驗者,提報計畫書應含資料如次:
(一)經營旨揭臺灣教育中心之策略規劃:
1、推動臺灣高等教育輸出,招收印度、印尼或菲律賓學生來臺於各大專校院短期研習及就讀學位課程。
2、拓展華語文教育。
3、增進臺印度、臺印尼、臺菲學術教育交流合作及促成校際合作。
4、其他符合中心設立宗旨之創意型計畫項目。
(二)預期績效指標:請條列式說明106年前述推動策略可具體達成之量化及質性績效指標。
(三)經費概算表。
(四)執行計畫之推動方式、人員配置、相關資源及經驗說明。
二、學校如有意提出申請,請依「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學境外設立臺灣教育中心要點」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於106年2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計畫書乙式5份寄至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
三、寄件資訊如下:
(一)收件人: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吳昕珩專員。
(二)地址:10650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202室。
附件:教育部補助國內大學境外設立臺灣教育中心要點、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要點、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計畫書參考格式、績效指標評核表、經費申請表,供各校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