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國際教育交流, 歐盟將於2010年下半年起挹注140萬歐元予歐盟國家及東南亞包括汶萊, 澳門, 香港, 新加坡及臺灣之高等教育機構相互合作推動學生或教職員交換計畫. 共同合作的院校必須包含至少來自3個不同歐盟國家的5個院校以及來自3個不同東南亞國家的3所院校. 案件申請期限為2010年4月30日, 相關細節及申請辦法請參閱http://www.deltwn.ec.europa.eu/modules.php?op=modload&name=News&file=article&sid=99
惠請國內有意參與此計畫的院校與歐洲及東南亞姐妹校共同合作申請!